消防安全的小常识
什么是火灾隐患?
火灾隐患,是指可能导致或者增加火灾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不安全因素。
当你发现火灾发生时,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报警时头脑要冷静,沉着应答,说明火灾的准确地点、起火单位名称、所在街道、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起火部位及火势大小,如较为偏僻的地方派专人在路口接应消防车,以免耽误扑救工作;
2、现场负责人马上组织力量,迅速疏散受困人员,帮助他们逃生时,必须注意路线,不能乘坐电梯,并切断电源,及时阻止火势蔓延并找水源(消防栓),进入扑救工作;
3、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向管理处汇报情况,抢救人员时应先抢救老、幼、病、残、孕妇,抢救物资时先贵重后一般,严防非法份子趁机而入;
4、火灾扑灭后,管理处要落实专人保护好现场,便于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展开调查工作;
燃烧,俗称着火。是指可燃物与氧或氧化剂作用发生的释放热的化学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和发烟现象。
任何物质发生燃烧,都有一个由未燃状态转向燃烧状态的过程。这个过程的发生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可燃物、助燃物和引火源,缺少任何一个条件,燃烧都不能发生,而且这三个条件必须相互结合,相互作用,否则,就不会产生燃烧。
凡是能与空气中的氧气或其它氧化剂起化学反应的物质称可燃物,可燃物分为三类:一是气体可燃物(如氢气,一氧化碳等),二是液体可燃物(如汽油,酒精等),三是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服装等)。凡是能帮助和支持可燃物燃烧的物质称为助燃物,如空气,氧气,高锰酸钾等。凡能引起可燃物与助燃物发生燃烧反应的能量来源称作引火源。引火源可分为:明火、化学热能、电热能、光能等等。
预防火灾的基本措施
预防火灾,就是要消除产生燃烧的条件,阻止燃烧发生,从而达到防火的目的。预防火灾的基本措施有:
(1)、控制可燃物
具体方法有:控制可燃物品的储存量;以难燃或不燃材料代替易燃或可燃材料;用防火涂料浸涂可燃材料,提高其耐火极限;保持可燃物处于良好的通风状态等,从而降低可燃气体、蒸汽和粉尘的浓度,使它们的浓度控制在爆炸下限以下。
(2)、隔绝助燃物
隔绝助燃物就是破坏燃烧的助燃条件,具体措施有:将易燃、易爆物的生产置于密闭的设备中进行;对容易自燃的物品进行隔绝空气存放;变压器充惰性气体进行防火保护;关闭防火门、窗,切断空气对流;用沙、土覆盖可燃油液等。
(3)、消除引火源
消除引火源,就是破坏燃烧的热能源,具体措施有:安装防雷、防爆装置;采取控温、遮阳等措施避免引火源;在建筑物之间构筑防火墙,在同一大厦不同楼层之间及同一楼层的不同区域安装防火卷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