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统筹推进学校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积极稳妥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开学工作平稳有序,确保开学后不发生聚集性疫情,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坚持安全第一。
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强化问题导向、底线思维、风险意识,积极稳妥做好学校开学复课和师生健康管理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
培养师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强化防疫工作人人有责的意识,做好打校园安全管控持久战的准备,努力减少疫情对教书育人工作的影响。
——坚持精密智控。
充分应用各类精密智控手段,实行差异化防控、返校策略;按照分区域、分类型、分学段、分年级错峰错时的原则,合理确定大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开学返校时间,特别是起始年级新生的行程轨迹、健康状况等在开学前要重点精密排查。
——坚持联防联控。
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加强学校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和专业指导,共同织密师生安全防护网。
二、开学工作安排
(一)全市普通高中各年级学生,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新生,初中七年级学生于8月23日至27日报到。
(二)初中八、九年级学生,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其他年级学生,小学、幼儿园、特教学生于8月30日至9月3日报到。
(三)高校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四)开学报到具体日程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暂时无法按时返校的,允许延期返校。在国外或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暂缓返校。
三、防控工作措施
(一)合理安排错峰错时开学。
各地要结合实际,按照分类型、分学段、分年级错峰错时的原则合理安排学校开学。
(二)逐校确认开学条件。
要按照“一地一策”“一校一方案”的原则,积极创造开学条件,制订学校开学工作方案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报,经开学工作专班检查组评估合格后方可开学。条件不具备的,不得开学。
(三)严格师生健康监测。
做好返校师生员工的健康摸排,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对返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进行全面监测和评估。学生报到需由监护人签署相关承诺后方可进校。开学后,继续严格实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缺课缺勤者的信息及原因。落实家长对子女的健康管理责任。家长必须如实申报子女及共同生活人员的健康状况,对瞒报、谎报以及扰乱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正常秩序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并作为失信人员纳入个人信用档案。
(四)加强校园安全管控。
开学前,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整治校园环境,开展卫生清理与消毒工作。除原计划进行的军训等必要活动涉及人员外,其余师生员工在正式报到前非必要不返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师生员工开放校园。加强学校后勤、保安、食堂等工作人员管理,在其返校返岗前需查验防疫行程卡,提供接种证明和 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岗前进行1次疫情防控和安全知识全员培训。开学后,学校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继续实行“健康码+测体温”动态管控措施,重点管好大门、小门,确保师生受控返校、上课。校园实行封闭管理,暂不对外开放,无关人员和车辆不得进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建筑安全、食品安全、校内交通安全等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五)做好交通安全防控。
切实加强师生往返学校途中安全保障,有条件的地方可开通师生定制专线公交。鼓励有条件的家长用私家车接送学生上下学。校车运营前后要进行消毒通风,加强对校车司机、随车老师等的健康监测。教育引导学生不乘坐“黑校车”和违法违规运营车辆,确保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
(六)充分发挥健康副校长的作用。
要求各地于2021年8月20日前完成本年度“健康副校长”选聘工作,确保新学期“健康副校长”上岗履职。学校要充分依托健康副校长的专业技术和应对疫情的丰富经验,在校内规范设置临时隔离场所,一旦发现人员发热等异常情况,应快速精准识别、及时规范处置。加强学校防疫骨干教师和志愿者培训,推进教育系统疫情防控队伍建设。培养师生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良好的防控氛围。
四、加强统筹协调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切实做好开学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在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抓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督查指导。
各级学校要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学校各项条件符合开学要求,教育行政部门联系领导和负责处室要加强对学校准备工作的检查指导。
(三)强化宣传引导。
高度重视返校师生的疫情心理疏导,及时化解焦虑情绪,精准实施心理干预。积极宣传12-17周岁人群疫苗接种的有关政策,印发“给家长的一封信”,确保在家长知情同意并签订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后应接尽接。引导家长支持配合学校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维护校园安宁。学校应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家长、学生和社会各界通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